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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资准入再放宽,涉会计、税务领域

日期:2019-07-09    作者:chuangyuan   文章来源:未知

6月30日,国家发改委、商务部发布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(2019年版)》、《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(2019年版)》和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(2019年版)》,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。

据2019年的新版本,进一步放宽的领域:交通运输领域,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;基础设施领域,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、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;文化领域,取消电影院、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;增值电信领域,取消国内多方通信、存储转发、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;农业领域,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;采矿业领域,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、合作的限制,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、锡、锑、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;制造业领域,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、墨锭生产的规定。

此外,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,2019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、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,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试先行。

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(2019年版)》增加了鼓励外商投资领域,在电子信息产业,新增5G核心元组件、集成电路用刻蚀机、芯片封装设备、云计算设备等条目;在装备制造业,新增或修改工业机器人、新能源汽车、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;在现代医药产业,新增细胞治疗药物关键原材料、大规模细胞培养产品等条目;在新材料产业,新增或修改航空航天新材料、单晶硅、大硅片等条目;在商务服务领域,新增或修改工程咨询、会计、税务、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条目;在商贸流通领域,新增或修改冷链物流、电子商务、铁路专用线等条目;在技术服务领域,新增人工智能、清洁生产、碳捕集、循环经济等条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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